一、智慧旅游标准化发展进程
(一)智慧旅游研究
智慧旅游理论研究伴随着行业快速发展而兴起,并在学术界受到广泛关注。智慧旅游理论研究特点体现在其广泛涵盖面和深入专业性。研究始于“智慧地球”概念的提出,强调利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变革交互方式,提升效率。理论框架方面,刘军林等(2011)构建了智慧旅游的支撑及框架体系,明确了推广价值及发展趋势。高天明(2012)则强调顶层设计与底层建设同步,以及多维度协同发展的重要性。技术层面,研究者们提出了基于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智慧技术”的解决方案,如王金伟等(2024)探索数字科技赋能文旅融合解决方案,谷慧敏等(2023)探讨了科技向善视角下的旅游数智伦理。智慧旅游理论研究呈现出广泛性和深入性的特点,不仅在理论上构建完整的框架体系,而且在实践应用中不断提出创新解决方案,为智慧旅游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智慧旅游标准化
自2015年1月起,智慧旅游因原国家旅游局发布的《关于促进智慧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旅发〔2015〕10号)而被正式提上议程。国家及行业层面发布了一系列标准,如《旅游饭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GB/T 26357-2010)等国家标准,以及《旅游电子商务旅游电子产品和服务基本规范》(LB/T 057-2016)等行业标准,涵盖旅游饭店、景区、电子商务等多个方面,旨在规范并推动旅游业的智慧化服务与管理进程。新修订发行的《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 26358-2022)等标准,也对景区、度假区、等级民宿等着重提出了智慧管理、营销、服务的章节和条款。
2015年1月,原国家旅游局印发《关于促进智慧旅游发展的指导意见》(旅发〔2015〕10号),智慧旅游正式进入国家旅游发展战略视野。国家及行业层面发布了系列标准(表1),如《旅游饭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GB/T 26357-2010)等国家标准,以及《旅游电子商务旅游电子产品和服务基本规范》(LB/T 057-2016)等行业标准,涵盖旅游饭店、景区、电子商务等多个方面,旨在规范并推动旅游业智慧化服务与管理进程。新修订发行的《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 26358-2022)等标准,也对景区、度假区、等级民宿着重提出了智慧管理、营销、服务的章节和条款。
表1 智慧旅游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示例
标准类型 | 标准名称及标准号 | 智慧旅游内容 |
国家标准 | 《旅游景区质量等级划分》(GB/T17775-2024) | 单独设置“智慧旅游”章。 |
《旅游饭店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规范》(GB/T 26357-2010) | 规范旅游饭店信息化管理的程序以及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的方向。 | |
《旅游度假区等级划分》(GB/T 26358-2022) | 单独设置“智慧化”章节。 | |
《旅游民宿基本要求与等级划分》(GB/T 41648-2022) | 提出无线网络、线上预定及支付等条款。 | |
行业标准 | 《旅游目的地信息分类与描述》(LB/T 019-2013) | 提出旅游目的地信息的范畴、分类原则与方法、描述原则与方法以及分类类目和描述项目。 |
《饭店智能化建设与服务指南》(LB/T 020-2013) | 提出饭店服务区域、后勤保障、酒店环境等方面的智能化条款。 | |
《旅游企业信息化服务指南》(LB/T 021-2013) | 提出旅游企业信息化服务的术语定义、通用要求以及旅行社、星级饭店、旅游景区的信息化服务要求。 | |
《旅游电子商务旅游电子产品和服务基本规范》(LB/T 057-2016) | 提出旅游电子商务市场中旅游产品和服务的基本信息及其描述方法。 | |
《旅游产品在线交易基本信息描述和要求》(LB/T 062-2017) | 提出旅游产品在线交易双方信息、旅游产品属性和行程信息、交易流程信息、服务和评价信息的描述和要求。 | |
《旅游景区在线信息要求》(LB/T 093-2025) | 规范旅游景区信息分类与内容规范、信息发布平台与渠道、信息更新与维护等内容。 | |
《在线旅游平台住宿预订服务规范》(LB/T 094-2025) | 规范在线旅游平台服务环节、服务保障、无障碍服务等内容。 | |
《旅游服务质量大数据评价指标》(LB/T 095-2025) | 提出旅游服务质量大数据评价的指标设置原则、指标体系。 |
各地结合地域特色和发展水平,也开展了智慧旅游标准化尝试和探索(表2)。2017年,福建省编制并发布《智慧景区等级划分与评定》(DB35/T1716),对智慧景区等级划分条件、标准、评定程序等方面作出明确规定,目前已评定智慧景区52家。2019年,安徽省编制发布《旅游大数据中心建设要求》(DB34/T3385-2019)等地方标准,并持续开展智慧旅游相关工作。2022年,河南省修订发布地方标准《智慧景区建设评价规范》(DB41/T1859-2022),提出智慧景区的评价原则、流程、指标、等级,现已评定90家智慧景区。
表2 智慧旅游地方标准示例
所属省市 | 标准名称 | 标准号 |
江苏省 | 《旅游企业智慧旅游建设与应用规范》 | DB32/T 2727-2015 |
河北省 | 《智慧旅游城市基本设施要求》 | DB13/T 2631-2017 |
陕西省 | 《智慧旅游建设与服务规范第3部分:智慧旅游景区》 | DB61/T 1201.3-2018 |
陕西省 | 《智慧旅游建设与服务规范第4部分:智慧乡村旅游目的地》 | DB61/T 1201.4-2018 |
福建省 | 《智慧景区等级划分与评定》 | DB35/T1716—2022 |
河南省 | 《智慧景区建设评价规范》 | DB41/T1859-2022 |
安徽省 | 《智慧景区建设指南》 | DB34/T 3390-2019 |
安徽省 | 《智慧旅游评价要求》 | DB34/T 3391-2019 |
安徽省 | 《智慧景区要求与评价》 | DB34/T 4954-2024 |
(三)智慧旅游标准体系
从国家、省级的旅游标准体系构建历程中,可以发现智慧旅游标准始终贯穿其中,并紧跟旅游行业演变与技术革新步伐。始于2000年的《旅游业标准体系表》,以“食、住、行、游、购、娱”六大要素为核心,构建旅游产业标准化发展基础框架,并确立“要素分类+标准规范”的二元结构模式,同时颇具远见地融入《旅游信息网站建设规范》及《旅游电子商务业务规范》等信息技术(ICT)应用标准。
随着信息技术迅猛推进及其在旅游业深度渗透,至2015年,我国旅游标准体系迈入新发展阶段,实现了更为全面的优化。智慧旅游、旅游电子商务等依托ICT技术的新兴旅游形态及其相关标准被单独划分至“旅游信息技术标准”类别下,标志着旅游信息标准化领域的深化探索与规划。
二、智慧旅游标准化存在的问题
三、智慧旅游标准化工作建议
(一)强化智慧旅游标准化顶层设计
智慧旅游标准化是系统性工程,需要政府、企业以及旅游者等共同努力、协同配合。政府层面出台支持科技旅游融合发展的有力政策,鼓励和支持A级景区、旅游度假区、旅游休闲街区等建设智慧消费新场景、完善智慧管理手段、提升智慧旅游标准化水平。同时,编纂并推广《智慧旅游标准化优秀实践案例》,为行业发展提供借鉴。旅游企业发挥主体作用,探索开发运用5G+视频监控、实时传输、无人驾驶等,提高智慧化管理和运营水平。倡导旅游者采用智慧化消费方式和智慧化导览服务,共同促进智慧旅游标准落地实施。
(二)探索编制智慧旅游标准体系
(三)紧扣行业发展诉求,编制智慧旅游标准
围绕旅游行业智慧化的难点、痛点,探索开展智慧旅游标准先行,以标准引领旅游智慧化发展。应差异化编制旅游产品智慧化标准,以规范指导智慧景区、智慧度假区以及智慧旅游休闲街区等不同业态建设与发展。加快《旅游景区数字孪生:第1部分通用要求》《智慧旅游 沉浸式体验新空间要求与评价》等标准的编制,满足游客沉浸式体验需求。编制智慧旅游民宿及酒店标准,鼓励支持旅游住宿行业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实现全链条的数字化运营管理与服务。推动智慧旅游交通标准编制,优化游客出行体验。面向智慧旅游行业发展人才需求,编制智慧旅游教育标准,培养具备智慧旅游知识和技能的专业人才。
(四)开展智慧旅游标准评估和修订
科学技术不断发展迭代升级,对于现行智慧旅游标准的内容条款提出极大挑战,需要对《饭店智能化建设与服务指南》(LB/T 020-2013)、《旅行社产品第三方网络交易平台经营和服务要求》(LB/T 030-2014)、《旅游电子商务旅游电子产品和服务基本规范》(LB/T 057-2016)等进行评估,根据实际情况给予复审、修订或废止,以便于更好地指导行业发展。
(五)鼓励和支持智慧旅游标准化人才培养
鼓励全国各地院校探索开设旅游标准化专业或研究方向,培养专业化人才。支持黄山风景区、只有河南·戏剧幻城、敦煌研究院等智慧旅游创新主体建立智慧旅游标准化人才培养实训基地,注重人才实践能力培养。引导导游、非遗传承人、民宿管家等从业者注重智慧旅游及标准化知识学习和能力提升,培养后备人才队伍。同时,鼓励标准化工程师、计量技术人员、质量管理工程师等加强智慧旅游专业知识学习,以更好适配旅游行业发展需要,适应并推动智慧旅游发展。建立多层次、多渠道智慧旅游人才体系,为智慧旅游标准化发展提供人才保障。
(作者:张凯、张文静、俞永芳 ;单位:安徽省旅游规划设计研究院、安徽职业技术学院文化与旅游学院。本文系安徽省文化和旅游科研课题项目[WL2023YB20]阶段性研究成果)